进入5月,丹东进入旅游旺季。丹东市食药监局与市旅发委日前联合下发《丹东市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食谱备案管理办法》,对旅游接待餐饮单位食谱进行备案管理。 这种“大食谱”监管模式借鉴了省运会、全运会“食谱审查”和加工过程监管经验,将食谱审定引入到旅游接待食品安全管理中,提前审定旅游接待单位食谱,要求各旅游接待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并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审批合格后登记备案、颁发凭证。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整改,日后需增补、修改食谱食品的,也要进行备案。 《办法》结合丹东市地方饮食特点和近年来常见的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品种,明确了旅游接待餐饮单位禁用的六大类食品,包括非本饭店加工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品;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已死的甲鱼、黄鳝、河蟹等水产品;河豚、鲐鱼、毛蚶、织纹螺、泥螺,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杏仁、发芽马铃薯、牲畜腺体、血肠、血豆腐等;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饭菜;未经许可的各类药膳、药酒等。《办法》中还要求,各餐饮单位在烹饪芸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贝类、较大的肉(丸)以及整鸡、整鸭等时必须烧熟、煮透;新鲜叶菜、水果、果盘、盘花等必须洗净消毒;注意熟肉制品、改刀装盘食品、凉拌菜、色拉、鲜奶制品、鲜奶油裱花食品、生鲜啤酒、鲜榨果汁的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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