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长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长春市食药安办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自1月24日起至1月31日,利用一周时间,对长春市参与创建的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在1月24日召开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会议上,对县(市)区(开发区)70名参与创建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下一步长春市食药安办将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不同层级的培训。 本次会议提出四点要求: 要立足“五张名片”放眼全国抓创建。积极把“国家绿色农产品基地、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中国粳米之都、智慧农业食品安全产业示范区、中国食品名城”等国家级称号的经验积淀下来,宣传出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从农田到餐桌、从现代工业到领链物流、从严格监管到净化环境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要立足“五个示范”提升标准抓创建。围绕创建重点和目标任务,从群众关切出发,积极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打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市场)、餐饮服务示范街(区)、示范种养殖基地(园区)、示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县(乡、村)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生产经营环节倒逼源头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社会认可度。 要力求“五个放心”坚持为民抓创建。加强源头把关、严控过程监管、力求百姓放心。重点突出放心粮油、放心肉菜、放心水产品、放心特农产品、放心豆制品的示范创建,将其作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抓出成效。 要深化“五个统筹”统筹研判抓创建。统筹检验检测,统筹风险监测信息运用,统筹智慧监管有序衔接,统筹属地、部门、行业、组织间的责任落实,统筹综合评价考核,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提升长春市食品安全治理总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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