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春市2017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确保完成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集中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3月12-15日,餐饮消费监管科由主管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乌马河、翠峦、友好、带岭、上甘岭区督查“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开展和部署情况,实地查看当地食品安全状况。 督查采取听汇报、查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企业的方式,分别听取了当地“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启动部署情况和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保健食品四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展开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实地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家、食品流通企业10家、餐饮企业10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5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家,此次督查紧紧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和验收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餐饮消费环节加工制作环境卫生等关键环节,以包席酒店、火锅店等集体用餐场所以及小型餐饮行业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餐饮行业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原辅料、是否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餐具等用品摆放是否符合存放要求保持卫生清洁,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五无一黑”(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许可,预包装食品无标签;“黑窝点”)问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中原料食品来源不明,掺杂使假,卫生环境差等难点问题,有效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确保2017“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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