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校园周边‘小饭桌’监管工作治理成果,规范“小饭桌”经营秩序,开学在即,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锦州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是召开专题部署及培训会议。锦州市局召开各区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校园周边“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检查标准,检查内容等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二是印发《锦州市校园周边“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全面摸清“小饭桌”经营底数,实现备案管理;全面落实“小饭桌”经营八项制度规定,规范经营秩序;全面规范“小饭桌”日常监管的办法、措施,实现“小饭桌”监管的常态化。 三是锦州市局对各区“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局将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各区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指导各区局进行集中检查整改,要求每个工作组至少抽查“小饭桌”数量不少于10户。 四是锦州市局汇总并通报检查情况。整治活动结束后,锦州市局召开由各区主管局长、科长参加的专项整治总结通报会,并将通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区政府。 小饭桌专指为中小学生提供的一种饮食服务,经营者主要是学校、社区居委会(妇联)、居民家庭。在学校附近租赁房屋,每月收取定额费用,专门为6-12岁低龄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 目前,学校"小饭桌"仍占主体,一些社区居委会(妇联)和居民家庭也慢慢加入服务行列。小饭桌由于路程远、中午休息时间短等原因,不少家庭,尤其是大中城市家庭的学龄儿童,其午餐由“小饭桌”提供,“小饭桌”给学龄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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